0

我心中的HIP-HOP

HIP-HOP被译成”嘻哈”, 我个人不喜欢这个译法, HIP-HOP并不是那种完全的彻底的玩世不恭, 那种思想不是你穿上大一号的衣服就能够理解的。(据说现在中学教材上把HIP-HOP翻译成了“希荷普”,寒…)。HIP-HOP有4个分支,分别是街舞,MC,DJ和涂鸦,现在有把街球也归入其中的,个人觉得无可厚非。HIP-HOP作为黑人的标志性文化在我们国内影响着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但现在的年轻人有多少真正了解HIP-HOP的深层意义?不敢说我全部都懂,但至少比那些只会说“YO~YO”“Check it out~”,就把自己当成是HIP-HOP达人的傻X要好的多。


人们把现实放进嘴里咀嚼,留下那些残渣,那是对现实的不满,大多数人选择把它们一起咽下去。而有些人却把它们吐出来,伴着节奏,通通都吐出来,不让这些残渣毒害身体。真正的HIP-HOP音乐,处处是对生活的思考,对人性的拷问,而不仅仅只是说脏话。HIP-HOP已经超越一种音乐类型,更加不是一种流行风格,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处世态度,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感觉。U hip-hop, u dress everythin’ hip-hop!


我个人认为中国歌手,甚至是除黑人外的其他人种是学不来R&B的,但对于HIP-HOP我却不敢这么说,因为R&B本身曾经是一种固定的音乐形式,现在越来越多的歌手将其多元化,复杂化,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的歌手在作怪,R&B的定义似乎已经很模糊了,以至于我们很难用一个标准去衡量一首歌究竟是不是R&B(当然了欧美那些原汁原味的作品是不容否定的)。而HIP-HOP是一种文化,虽然它也起源于黑人,不过我认为对于这种文化,不论什么肤色,只要你出身贫穷,切身体会了社会底层的生活,而身上又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和放荡不羁的做派,你就会散发着这种气息,就像白巧克力一样会去洛克公元跟AND1们ONE ON ONE,韩国人玩转了街舞,EMINEM站在另外一个角度,诠释了什么是RAP,什么是HIP-HOP。


JAY-Z,此JAY非彼JAY,不对,应该说彼JAY非此JAY,我们的周杰伦是在音乐方面的成就是无法和人家相提并论同日而语的。JAY-Z也公开嘲笑过周杰伦。我不是看不起周董,想当初,我也很喜欢他特立独行的音乐,我几乎可以背出他前三张专辑的所有的歌。之后我开始接触欧美音乐,对华语知之甚少,但还是会接触到,比如跟朋友KTV的时候…出于对过去喜欢的周杰伦有些割舍不下,还是忍不住去听了下他的新专辑《我很忙》,结果... 当初还有人把他的音乐归类与R&B…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了。前两天听到一个朋友在听这张专辑,问他:你觉得好听伐?他异常坚定的说:“好听的!只要是周杰伦的歌都好听的。” 我实在想不通,没有一个歌手可以保证自己每首都有主打歌的实力,而你却毫无辨别性的照单全收,好象不该是个大学生该有的吧?(这个朋友,如果你知道我在说你,请不要生气,只是希望你能够分辨美丑。同样,喜欢周的朋友不要对我有什么意见,周的确已经不复当年之勇。)


跑题了,说的该是JAY-Z。只要在当今的HIP-HOP界我认为JAY-Z应该是当仁不让的NO.1了,虽然其现在已基本退隐江湖,可是作为ROC-A-FELLA唱片公司的老板,新泽西网队的老板,RBK及苹果的代言人,当红女星BEYONCE的男友,JAY-Z仍然保持相当高的出镜率。当然,这一系列的头衔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RAP,成就了JAY-Z如今HIP-HOP界的霸主地位。记得《HIT》及其他几家媒体评出了史上十大MC,其中只有一个没把JAY-Z放在NO。1的位置上。看看JAY-Z演唱会上的嘉宾吧,R.KELLY,MISSY ELLOTT,KANYE WEST,P.DIDDY,TWISTA,BLEEK,BEYONCE,LINKIN PARK,小皇帝JAMES 等等…哪个不是狠人?NBA就有很多球星是JAY-Z的忠实FANS,JAMES和T-MAC就公开说过JAY-Z是自己的偶像,JAMES在篮球场上的标志性手势就是JAY-Z的标志手势,T-MAC来中国表演的时候就抱怨过DJ为什么不放JAY-Z的歌,自己打球会更有激情。他已经是欧美HIP-HOP界的常青树,不倒的旗帜。


TUPAC SHAKUR,为了表示对已逝前辈的景仰,我用全名来称呼,(后文都写成2PAC)。此人牛B到去世后仍然可以发行专辑,JAY-Z,EMINEM这些在当今HIP-HOP歌坛呼风唤雨的人物都视自己能够为2PAC制作专辑为荣。2PAC基本可以算是RAP界的开山鼻祖了,如果不是英年早逝,很难想象他究竟在HIP HOP界成就有多么巨大,纵然斯人已在十年前遇刺身亡,其在HIP-HOP的地位及对后辈的深远影响不是其他任何人可以媲美的。在电影《8Mile》中,EMINEM的好友不知天高地厚的吐出一句:“F**K 2PAC”,旁边的DJ立刻反驳:“F**K 2PAC? You know 2PAC……”.在JAY-Z 2004 MADISON SQUARE GARDEN NY演唱会上,JAY-Z和BLEEK在台上号召所有在场观众:“LET’S PUT A TWO(V型手势)FOR 2PAC,FOR BIG PAN,FOR LEFT EYE,FOR JAM MASTER JAY(不是周杰伦)。ALTHOUGH THEY HAVE GONE,THEY WILL NEVER BE FORGOTTEN……大屏幕打出了2PAC生前的照片,接着在场的几万观众都很安静的将右手高举,做出了V字手势,JAY-Z的话很虔诚,场面很感人,2PAC在HIP-HOP界的地位可见一斑。对于2PAC,作为后生我实在不知道如何用更多的话语去描述,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吧,如果你热爱HIP-HOP,你就不能不知道,2PAC,这个真正意义上的街头诗人,HIP-HOP鼻祖。


终于说到EMINEM了,他是我的真正意义上的偶像,并不是因为他和我同一天生日。我对偶像的定义并不是我知道他的生辰八字懂得他的兴趣爱好了解他七大姑八大姨是干什么的,能以人格魅力使我折服的就是我的偶像,比如EMINEM,比如MAGIC JOHNSON,比如我初中的物理老师以及我那个姓曹的表哥。


作为HIP-HOP史上唱片销量最高的歌手,EM创造了奇迹,他是个白人啊,他打破的黑人垄断HIP-HOP的格局,颠覆了RAP界……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吗?你可以不承认EM是最好的RAP歌手,但你必须得承认他是影响力最大的。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了《LOSE YOURSELF》,当时就被这首歌震了,我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疯狂的喜欢上在当时看来很另类的EM式的RAP。慢慢的,我开始熟悉并了解了这个世界上最受欢迎也是最有争议的RAP歌手。在EM的世界里,似乎只有师傅DR.DRE,女儿HAILIE,以及D12的一群兄弟,其余的他通通看不顺眼,见谁骂谁。《MOSH》里大骂BUSH,《MY NAME IS…》讽刺克林顿,《WITHOUT ME》里面恶搞切尼,猫王和超人,《JUST LOSE IT》调侃MICHAEL JACKSON,《LIKE TOY SOLRDIERS》里痛斥50CENT和JA RULE的恩怨……EM的作品里充斥着阴暗,暴力,性,毒品,甚至反动。EM是痞子,也是一个好爸爸,从《MOCKING BIRD》,《HAILIE’SONG》里有又让我看到他作为慈父的一面,他身为人父,有责任感,因为重事业而忽视了女儿,心中对女儿的愧疚只能在歌词中表达出来。《MOCKING BIRD》整首歌的歌词都让我感动。或许这也是我喜欢并欣赏EM的真正原因,一个愤青EM,却是一个有情有义的EM。


文章有点长,但真的还有很多话没说,很感谢看完的朋友。